助力文明城市创建|莱州交警:十大交通“陋习”之不礼让行人
2021-09-13 09:26 来源:大小新闻政法频道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
彰显城市的内在气质
而文明城市
需要你我共同建设
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,
不断提高公民文明交通意识,
着力改善城市交通环境,
莱州公安交警
设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
对一些不文明的交通现象进行曝光
以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
遵守交通规则,安全文明出行
今天
我们曝光
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车辆
赶紧来看看
有没有你熟悉的车辆
沪AFP6590
鲁F137PD
鲁FA958M
鲁FSW593
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和生命线
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
更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。
礼让斑马线,是“礼”更是“法”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
如果在遇到人行横道前不减速、不礼让,
有什么后果呢?
通过动图了解一下
↓↓↓
那么机动车如何礼让斑马线?
1、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、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,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、B应当减速行驶,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。
2、行人在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、未进入机动车道,机动车A、B应当减速行驶,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。
3、行人越过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分割线,进入上述位置,机动车A、B未停车让行的,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处罚。
4、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,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,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;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,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处罚。
5、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、未进入机动车A、B所在车道,机动车A、B未停车让行的,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处罚。
6、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,进入机动车A、B所在车道,机动车A、B未停车让行的,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处罚。
7、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,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,机动车A、B应当减速行驶,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。
8、行人在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,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,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处罚;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通过人行横道。
礼让“斑马线”,文明过马路。
一条斑马线,
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温暖和文明。
司机在斑马线前一脚刹车,
传递着一种人文精神;
而行人的一个微笑和点赞,
则体现出一种和谐融洽。
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行人能够养成
一种良好的出行习惯,
让“斑马线文明”蔚然成风。
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
责任编辑 李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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